中新網4月21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21日下午聽取國務院關於節能減排工作情況的報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在報告中指出,有些單位和地方對節能減排工作重視不夠,認為節能減排是“做減法”,對節能減排“說起來重要、幹起來不要”。個別地區能耗強度和污染排放大幅上升,拖了全國後腿。
  徐紹史指出,實現“十二五”目標任務,形勢十分嚴峻。雖然全國節能減排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以下六方面主要問題:
  一是認識不到位。有些單位和地方對節能減排工作重視不夠,特別是對其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認識不夠,GDP軟指標硬化,節能減排硬指標軟化,喜歡“做加法”,熱衷上項目、鋪攤子,認為節能減排是“做減法”,對節能減排“說起來重要、幹起來不要”。個別地區能耗強度和污染排放大幅上升,拖了全國後腿。
  二是部分指標完成進度滯後。6項約束性指標中,單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別隻完成五年總任務的54%和20%,與60%的進度要求還有明顯差距。
  三是發展方式依然粗放。2012年我國經濟總量占世界的比重為11.6%,但消耗了全世界21.3%的能源、54%的水泥、45%的鋼。2013年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達65.9%。一些地區能耗強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3倍,一些落後技術設備仍在使用,轉方式、調結構的任務十分艱巨。
  四是環境質量狀況不容樂觀。納入約束性指標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雖然在減少,部分指標有好轉,但在多種污染物排放量遠遠超出環境容量的情況下,現階段還難以實現環境質量全面改善。
  五是政策機制不完善。隨著煤炭價格持續走低,財政獎勵的激勵作用弱化,企業節能改造積極性不高。燃煤電廠脫硝電價政策出台時間較晚,脫硝工程建設滯後。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及畜禽污染防治激勵措施不足。個別主要污染物減排未納入約束性控制。
  六是基礎工作薄弱。中央與地方節能統計數據銜接不夠,節能壓力不能有效傳遞到地方。節能環保標準不完善,有的標準缺失,有的標準沒有及時修訂,滿足不了工作需要。執法能力偏弱,執法不嚴,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仍未有效解決,違法排污現象屢禁不止。
  徐紹史提出,將通過多項主要措施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其中包括強化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控制能源消費增量、加大結構調整力度、重點推進關鍵領域節能減排、大力推進污染治理、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動員全民參與等。  (原標題:徐紹史:個別地區污染排放大幅上升 拖全國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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