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昨日曝房屋二胎光幾乎每個周末開著公車去打高爾夫球,引發公眾嘩然。南都記者昨日聯繫上傅賢達本人,其承認私用公車,表示開公車去打高爾夫確實不對,不過自己並未違法,因為沒有規定說公車該怎麼用。(1月22日《南方都市報》)
  如果要把這道處長開公車打高爾夫球是否違法的題,出在高考試卷上,相信這絕對是一道送分題,每一個人都能答對,要是那個考生真的答錯了,要麼被人罵為腦殘,要麼就是腦子被驢踢了。因為小分子褐藻醣膠這是一個生活常識,如同飯是香的屁是臭的,毒藥不能拿來當水喝一樣,再做過多的解釋也是多餘。
  所以,當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秘書處處長傅賢達說:“開公車去打高爾夫確實不對,不過自己並未違法,因為沒有規定說公車該怎麼用”時,還是把人雷翻了。驚訝的是,這樣的話竟出自一位處長之口,疑惑的是連常房屋出租識都弄不明白的人是如何坐上處長寶座的?
  禁止公車私用,各級都有文件規定,連老百姓都聽得耳朵起老繭了,為什麼作為公職人員的處長就不知道呢?國家發文禁止公車私用,說明已經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違反規定就是花店“違法”。對此怎麼能說自己並未違法。
  公車顧名思義就是公家的車,自然私人無權使用,只能用來為公眾辦事。處當鋪長開著公車每周去打高爾夫球,是自己在享樂,與公眾利益沒有半毛關係,顯然超出了公車的使用範圍。
  按照傅賢達的說法也是漏洞百出,既然不知道公車該怎麼用,又如何說“開公車去打高爾夫確實不對”,“並未違法”的結論又是從何而來?這分明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是在有意狡辯。該局局長李榮強對南都記者表示,在局裡的會議上他曾經反覆強調不能公車私用,幾乎逢會必講,不下十次。傅賢達卻說“沒有規定說公車該怎麼用”。這是多麼的幽默滑稽又令人費解。到底誰在說謊?是傅賢達根本就沒有參加過局裡的會議,還是李榮強壓根兒就沒講過,但無論如何,公車不能私用,講與不講都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
  現在不光是要給傅賢達處長普法的問題,更要查清其每周開公車打高爾夫的費用從何而來,一月至少1400元的打球費,真像他說的“誰打不起”?他的“球齡”已經八九年了,敢情這麼多年來他一直是在開著公車打球。有關部門更要藉此機會查一查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車私用的亂象到底有多嚴重。除此以外還有多少人在享受這樣的待遇?
  對以上問題不徹底查清併進行嚴厲問責,公車該怎麼用這個本不是問題的問題,還會讓深圳黨政機關公職人員“一頭霧水”。
  文/郭雙年  (原標題:公車私用不違法,處長念的是哪本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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